你从哲学中获得什么?
答案:4 mip版
解决时间 2021-06-06 06:41
- 提问者网友:孤独深渊
- 2021-06-05 12:34
你从哲学中获得什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酒空人散
- 2021-06-05 13:57
同自己谈话的能力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甜心萌物酱
- 2021-06-05 17:16
形成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为
- 2楼网友:咱再堅強也是壹菇涼
- 2021-06-05 16:34
哲学里有一种值得玩味的乐趣,既使是形而上学的海市蜃楼也自有其引人入胜之处。虽然七情六欲会把我们从思想的云端拉回到为了生计而患得患失、吵吵闹闹的世俗生活中来。但在哲学中,我体会到对难以捉摸的真理的热爱似乎超过了对肉体享受和世俗财富的追求。真理不会是我们发财,但会使我们自由。
- 3楼网友:臸釪樶初
- 2021-06-05 15:34
我们知道,认识论是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认识论的哲学体系是不完善的。哲学除了帮助人们正确地认识和理解这个世界之外,还应当告诉人们怎样去获得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以及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和理解是如何得来的。毫无疑问,这正是哲学中认识论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
在我们现有的哲学知识中,关于认识论到底都有一些什么内容呢?这些内容是否已经很全面、很完整、很深刻了呢?对于认识论,我们还需要怎样去加以丰富、完善和发展呢?很显然,如果要构建一种新的哲学体系的话,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加以综合研究的课题。
在这里,我显然无法逐一罗列我们在认识论方面已有的知识,也无法逐一分析在这些知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够完善的地方。我只能简单地谈谈自己关于认识论的一些基本观点和看法,希望对于我们在构建新的哲学体系的过程中解决认识论方面存在的问题,丰富、完善和发展认识论起到一点作用。
一般说来,主体认识世界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感性认识。对于感性认识,科学自由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是物质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都是物质,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本质上是物质对物质的反映。在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认为,在感性认识阶段,主体对客体进行认识的前提和基础是主客体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主客体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作用,就不可能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因此,相互作用对于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是不可或缺的。在唯物主义看来,这种认识活动其实并不神秘。如果夸张一点,我们甚至可以说,基于相互作用的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在主体感官系统中留下的痕迹,与自然物质之间由于相互作用在自然物质上留下的痕迹,并没有什么两样,它们都以物质的形式存在。只不过一种痕迹存在于有机体中,一种痕迹存在于无机物上。由于这些痕迹记载了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件,我们把这种痕迹所记载的内容称为信息。信息是物质所记载和表达的内容,它必须以物质为载体。因此,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反映是一种存在于主体感官系统中的信息。人的意识也同样是一种信息,可以像信息那样进行处理、贮存和传播。人的意识是一种复杂的信息,它只能为人所理解。
认识的第二种类型是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指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对感性认识过程中获得的素材进行处理,以发现事物中存在的一般规律和相互联系的过程。归纳、演绎,综合、分析等等都是理性认识的基本方法。事物中客观存在的规律性和联系是理性认识的前提。理性认识过程实质上是物质的过程,更准确地讲是信息的过程,是信息的处理、存贮和转化的过程。而主体进行思维、认识所遵循的逻辑规则与客观事物的存在、运动、变化及发展所遵循的逻辑规则的一致性是我们进行理性认识的基础,这两种规则或许本就是同一种规则。理性认识是主体发展到足够高级和复杂程度其思维器官所具有的功能。
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得出的结论,还需要在实践活动中加以验证。不论是通过演绎法,还是通过归纳法得出的结论,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验证。对认识成果在实践活动中进行验证是认识过程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一切认识最终只有在主体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够被证实或证伪。主体对于被实践证伪的结论需要进行重新认识,寻找到错误的原因和正确的结论。而对于被证实的结论,也需要继续进行认识,以保证这一结论在更长的时间和更广的空间范围内是正确的。
上述内容只是我对于认识论的一些并不成熟的想法,敬请知原先生指正。很明显,关于新的哲学体系中的认识论问题,我们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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