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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公证到 子女身上 那么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4  mip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23:13
  • 提问者网友:旧梦已过期
  • 2021-02-07 16:41
父母的房子公证到 子女身上 那么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选择重头再来
  • 2021-02-07 17:09
除当事人父母明确约定公证给双方,否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久而旧之
  • 2021-02-07 18:29
您好,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公示要件的。也就是说,房产属于谁的主要还是看在房管局的登记册子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至于您所说的房产公证,只能说明父母愿意将房子给子女,在办理登记过户之前,房子仍然属于父母的共有财产。 以上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 2楼网友:白胡子大佬
  • 2021-02-07 18:18
公证分很多种,赠与,买卖。继承。 你的是哪种?婚后。一方父母指定给一人的房产如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你要办理赠与公证的话,你跟公证处说,这个房子就给我一个人。那么在打公证书的时候。就标明赠与你一个人所有,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明白了就加分吧
  • 3楼网友:降猪十八掌
  • 2021-02-07 17:54
主要是看公证的内容。如果是婚前财产公证,比如公证的内容是房子属于一方所有,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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