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的一家公司,员工离开应得到哪些补偿
答案:3 mip版
解决时间 2021-05-15 00:57
- 提问者网友:空气里的回忆
- 2021-05-14 16:56
A 08年10月底进入公司任人事专员一职,当时工资2500+560(住房、伙食补贴)+100元全勤奖,六天工作制,09年1月起工资调整为2900+100全勤 六天工作制,,截至到5月份又因一个非正式通知调整到了2500+100全勤,在此期间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为其购买五险一金。。。7月份调到公司旗下的一家公司任人事助理一职,工资为2500(无任何补助),5天半工作制。11月份两家公司合并,工资未得到调整,同时变成了6天工作制。在子公司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而已,但是在人事部经理入职(子公司人事部经理为09-4-22日入职)后面的员工至今都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全部都留在了人事部,问人事部经理要,他们就变着法的拒绝发到员工手上。A准备在10年2份辞职。。。。鉴于上述情况,该员工应得到哪些赔偿?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爷自有爷的范
- 2021-05-14 17:45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给予补贴又倍工资。如签订劳动合同,申请离职须提前一个月,离职后没有补偿金。
但公司没有交五险一金的话,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公司还是应该补给双倍工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百合的盛世恋
- 2021-05-14 18:46
六天工作还可以要加班费
- 2楼网友:琉璃知世
- 2021-05-14 18:31
未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总和要付你双倍工资(前提有证据,到仲裁去);未上5险1金,补交齐全。
至于调整工资,不算问题。其他的地方,比如没有给你劳动合同,虽然劳动合同,是员工应该拿一份的,但是他没给你,你到仲裁告,估计也就是个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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